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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史

古代“法庭”——约亭

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1970-01-01 08:00: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承载海南禁约文化的“约亭”,如今大多孤独地矗立在荒草间。那些看似遥远的约定,却在我们一层层的寻访中,发现了它植于海南本土文化的深根中,持久地生长着新芽。
       海南约亭是否全国独特的文化现象?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可得出结论,如果不是时代变迁,管理制度的变更,约亭文化代代相传、自觉自律的愿景一直镌刻在海南人民心里。
    海南历史文化研究者王俞春沿途介绍,所谓“约亭”关键在一“约”字,旧时海南靠儒家的“礼制”和“乡规民约”来维系乡村秩序的有效运行,约亭便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约亭不一定是“亭”
       王俞春称,约亭不一定是“亭”,许多是民众捐资所建的砖瓦房,雕梁画栋,有的更像座庙。旧志记载,清时在州县城内及各大乡村设立讲约之所,雍正时才专设约亭。因此,古时约亭几乎在海南的许多乡镇均有分布。
       乡老汉事的“民间法庭”
       约亭内尚存的“禁约碑”提示着约亭存在的意义。为了将约亭议事后形成的乡约“广而告之”,将乡约谕示勒石树碑,让人能经常看见,世代相传,力求民众自觉遵守。如果说,禁约是当时当地的“法律文献”,那么“约亭”就能算得上“民间法庭”了。但它与官府又有不同,官府代表国家意志,而约亭更多的是表达民意。
        王俞春说,当时的禁约碑并不仅仅立于约亭之内,有立于街道集市上的、交通要道旁的,也有立在大山口、港口码头、村口、学校、祠堂、公庙等人员往来密集之地。这种开放性意在让更多人看到、接触到,从而深入人心,自觉遵守。
        从海南现存不多的禁约碑所示内容,我们可以大致窥见约亭在当时乡土社会所起的功能与作用。
        王俞春每次重访海口及周边市县约亭时,总看到一些坍塌、毁坏或消失,因此我们每走一处约亭之前,王俞春都要感慨“不知道还在不在”。
        海南约亭价值弥珍
        约亭是否为海南独特的文化现象?王俞春专门查阅过东北、华中、江浙一带的县志,没有发现任何约亭记载。如今能在网上搜索出的,岛外仅有“梅州约亭”一处。由于乡规民约始终得到历代官方认可和支持,其“立约所”因此得以保存。广东、海南等南方地偏、气候炎热,“亭”的称呼取代立约所不足为奇。据调查,海南有迹可寻的约亭主要集中在海口、澄迈等地,数量估计不会超过10座。
        约亭的价值究竟何在?当下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中极力保护、保留约亭,有何现实意义?
        专家认为,约亭对研究古代海南的历史人文、生产生活、社会治安、民风民情、风俗习惯等都有很大价值和意义。但最值得探讨的,一是约亭是封建王朝对地方灌输儒家思想、道德伦理的“触角”所在;二是世人对道德、对正气的推崇,约亭是海南旧时法制社会管理的“活标本”。
        而两者相辅相成,一方面,正因为中央政府通过约亭这种集会和聚点形式,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或乡绅族老,向军民宣讲、施政,此法形成传统,历经朝代更迭,根植为推崇教化、弘扬伦理道德的固定模式,成为每一位子民与中央政府相联系的“末梢神经系统”;另一方面,但凡乡村、地方出现社会治安等不稳定现象,乡民们通行的做法是“自治”。又为了保障自治内容的合法有效性,背靠的乃是政府公权力。如丁村约亭在嘉庆六年建造时,经琼山知县郑为批准;山稼亭1988年立碑时,所有“条例经各村代表讨论通过,永兴镇政府审批”。
       从圣谕宣讲到与乡约制度相结合,约亭在地方彰善纠恶、谕示教化,维持地方秩序,维护中央政府公权的使命中,完成了政府意志与地方自治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