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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加强交通乱象大整治

来源:海南文化网 发布日期:2016-10-28 12:18:5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10月27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今天召开交通大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将进一步强化早晚高峰期交通乱象的整治力度,巩固创文成果。

此次交通大整治每天整治时段为:7:30至9:00、16:30至19:30、20:00至23:00。

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道路和重要交通路口,主要以创文成果巩固提升的14条主干道、29条次干道、30个主要交通路口、4条商业大街为重点。

整治内容主要有电动自行车“九不准”违法行为: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手持或加装遮阳伞、违规停放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入市、“三车”违法入市等。行人“三不准”违法行为: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护栏等。

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措施主要为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的驾驶人,一律顶格处罚,并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和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和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暂扣车辆,并组织驾驶人参加违法再教育学习7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将其违法行为录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并对违法行为人公开曝光。

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措施主要有机动车违停,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乱鸣喇叭、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打转向灯等及摩托车、“三车”违法入市行为,并深入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对违停的机动车,由现场执勤民警进行拍照(照片内应包含违法行为人和违法车辆)处理。在设置有禁停标志牌的路段,一律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处予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加大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场处罚力度;加强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为的抓拍力度等。

以车站、码头、商业街道等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整治重点区域,通过固定岗和巡逻组相结合的模式执法,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对违法入市的“三车”和摩托车一律进行拖移,并组织驾驶人参加违法再教育学习15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巡逻管控,严查进入海秀快速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违法行为。

行人违法行为整治措施为:对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和翻越护栏行为,一律对违法行为人处罚50元,并由现场执勤民警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将违法行为录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