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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伙食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500元。
南国都市报10月31日讯(记者 许欣)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文件,决定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在我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除已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免费提供作业本等政策外,还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费和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由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助,以确保这部分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也不因就学而加重家庭经济负担。
最新出台的政策将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帮扶,实现义务教育政府托底资助——在伙食费补助方面,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500元;在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方面,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用于学生校服、学习资料及交通费等费用支出。
各市县现已自行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的,如补助范围宽于或补助标准高于本政策要求的,继续按市县原政策执行;如补助范围小于或补助标准低于本政策要求的,按本政策执行。补助资金由各市县政府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并发放到学生或其监护人手中。
省教育厅还将引导各地各单位向社会筹集资金设立建档立卡学生的救助基金、专项助学金,支持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面向建档立卡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全省建档立卡学生的扶持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