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协会管理登录] 【今日海口】电子专刊 活动案例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资讯 > 省内新闻

省内新闻

海南公布首批因交通事故受伤儿童案例

来源:海南文化网 发布日期:2016-11-21 09:15:3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11月20日,是联合国确立的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海南省教育厅、南海网等多家单位共动发起“关爱因祸致贫家庭公益行动”,并将陆续发布一批交通事故受害者基本情况,呼吁全社会向他们开展公益资助、帮扶。

海南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每年有万余人因交通事故受到直接伤害,数万人因交通事故受到间接伤害,呼吁全社会关注受害者及其亲属所处的困境,关注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的后果和代价以及为预防这类事故所能采取的措施。

在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交通安全进校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其中,主办方将在全省范围内寻找近年来因道路交通事故给少年儿童直接间接造成伤害的案例,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发动全社会对他们进行资助、帮扶,并以此呼吁全社会关注少年儿童交通安全。

下面是首批发布的部分案例,有意帮扶者,可直接按案例中提供的受害者联系电话向他们提供帮助,也可通过海南交警总队或通过南海网将开设的专题栏,对当事人进行帮扶。

据了解,2005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呼吁各国政府将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作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以此作为一种手段,缅怀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并关注受害者亲属所处的困境,他们必须应付的悲惨事件所造成的情感后果和实际后果。

案例一:

9岁儿童失去双脚无钱安假肢盼救助

2015年12月31日凌晨,当事人赖某某驾琼D号牌中型自卸货车,从儋州市往琼中县乌石农场方向行驶,06时50分许,当该车途经乌那线26KM+970M路段处时,先后刮碰正在行走去上学的小橙橙和当事人封某某停放在路边的琼C号正三轮摩托车,结果造成小橙橙受伤。

一年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已捐助40余万元治疗费,目前,医生告诉他们,现在是安装假肢最佳时期,但如今,他们家已是债台高筑,根本无钱安装假肢。

接受帮扶人:王某斌;联系电话:18789307524

案例二:

一家五口遭遇车祸2死3伤重伤父亲还要抚养两孩子

2016年2月13日15时50分许,符某崖驾驶琼A0S306的丰田牌小轿车沿海榆西线由多文往加来方向行驶,至海榆西线94公里加700米处时,遇李某青驾驶一辆无牌号侧三轮摩托车(载4人)和李康驾驶一辆无牌号侧三轮摩托车(载4人)由加来往多文方向行驶。因琼A0S306小轿车逆行到对向车道,致使三车相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和6人受伤送往医院治疗及三车损坏的较大交通事故。

其中,李某一家五口在此事故中遭遇飞来横祸。李某婷,12岁,家住临高县多文镇抱利村委会文山村006号,在事故中被撞全身多处骨折(轻伤一级);李某昊,10岁,家住临高县多文镇抱利村委会文山村006号,系多文小学五年级(1)班学生,在事故中被撞头部重创,全身多处骨折(轻伤一级);李某婷与李某昊系姐弟,母亲和弟弟均在此事故中当场死亡,父亲李某在事故中身受重伤。事故给这个家庭造成重创,家中还有三个伤员,李某在身受重伤的同时,还得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家境困难。

接受帮扶人:李某,联系电话:1828938538。

案例三:

两成年儿子接连遇车祸两老人带一幼孙难以过日子

2006年4月29日22时50分许,由当事人冯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丰田吉普轿车,自陵水县椰林镇往陵城方向行驶,途经223线242KM+900M处时,偏向公路左侧行驶与迎面驶来由文某永驾驶的琼DB4365号二轮摩托车(载1人)发生相撞,造成驾车人文某永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郑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构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2013年9月9日15时30分许,当事人文某义无证醉酒驾驶一辆琼DAG561号二轮摩托车(载黄某),自陵水县椰林镇往黎安镇大墩村方向行驶,途经陵水县黎墩线0KM+300M处超车时,与迎面驶来一辆由当事人杨某某驾驶的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载沙土)发生相碰撞,造成当事人文某义当场死亡,乘车人黄某受伤,车辆损坏,构成一般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在该事故中文某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文某义死后留下一未成年的儿子。

文某明,人到中年时,家中成年儿子连续死于车祸,给本是悲伤的家庭带来雪上加霜。现在,文某明与老妻带着未成年的孙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接受帮扶人:文某明,电话:13687555518

案例四:

交通事故致贫1人务农养5人

2015年11月06日17时20分许,当事人高某某驾驶一中型拖拉机,从保亭县响水镇什龙一村往224国道方向行驶(由西往东),行至什龙小学路段。此时当事人李某华驾驶一二轮摩托车(载乘:王某某、李某蓝两人),从224国道往保亭县响水镇什龙一村方向行驶(由东往西)也行至此处。因当事人高某某驾驶的中型拖拉机下坡时速度过快,未能减速慢行且属于醉酒驾驶(乙醇浓度122.7mg/100ml)。而当事人李某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载乘王某某、李某蓝两人系属超员且违规给该二轮摩托车加装遮阳伞,两车在该路段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李某华当场死亡、乘车人王某某、李某蓝受伤住院治疗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小蓝蓝,年龄7岁,就读保亭县某学校,家里一共五口人,母亲王某某,系本次交通事故受害人之一,左腿多处骨折;父亲在家务农;家里还有一个10几岁的哥哥和77岁奶奶。家庭因交通事故已经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外债3万多元,本来贫困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接受帮扶联系人:李某某;联系电话:13876621978。

案例五:

家中“顶梁柱”不幸遇车祸死亡留下孤儿寡母居无定所

2016年6月22日05时40分许,吕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沿定安县境内加龙线从龙河往翰林方向行驶至该道路35Km+160m处,与一辆不明车辆发生碰撞后,不明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造成吕某某当场死亡。

家里只留下一个11岁的小孩吕吕和54岁的妻子,且无固定收入,无固定住所,现租赁房屋居住。事故发生后,将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更大的生活困难。

联系人:龙某某13976053161

案例六:

司机撞伤小孩逃逸家穷无钱治疗

2016年9月15日晚,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文昌市东路镇葫芦村路段处,碰撞一名正在路边玩耍的儿童小欣(约12岁),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

小欣父母均在家务农,目前已花费治疗费用5万余元,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因伤势较为严重,伤者需要定期到医院复诊,约6年后需入院进行颅骨修复手术。

小欣父亲:陈某某,联系电话:13976638313。

案例七:

两摩托车相撞致4人受伤女童颅骨修复等待救治

2016年9月10日中午,陈某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侧三轮摩托车(上载4人)从抱罗镇书家村开往抱罗圩方向,13时许途经文昌市抱罗镇乡道书家村路口处左转弯,适时张某旺驾驶套牌琼CFG8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载3人)直行途经此处,发现险情后采取避让措施不及,致使两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4人受伤。

其中,小彤父母均在文昌市打工,小彤现已花费治疗费用3万余元(因双方驾驶员经济困难,当事人在调解协商时,一共赔偿了5000元),约4年后需入院进行颅骨修复手术。

小彤母亲:张某,联系电话:13617552308。

案例八:

父母双双遇难一双10几岁儿女难以度日

2011年06月12日晚上,当事人张某某驾驶一轻型普通货车从东方市板桥镇经海榆西线开往感城镇方向。21时许,行至感城镇加富村路段时,适遇当事人张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其妻子麦某某在其前方同向行驶。由于当事人张某某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造成轻型普通货车尾随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致使无牌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及乘车人麦某某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因两伤者伤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在家里只剩下两个10几岁的儿女,还在学校读书,生活、学习难以为继。

接受帮扶人:张某某(大伯),1500893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