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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1日15时45分,儋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一楼房四楼卧室发生火灾,无人员被困。接到报警后,儋州消防支队立即调派特勤中队出动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云梯车、1辆水罐车及18名指战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经现场侦查后发现,起火为四楼卧室起火,起火物为衣柜,火势比较大,浓烟弥漫整栋楼房,无人员被困及伤亡。了解情况后,中队指挥员立即命令单干线出两支水枪向正门进行灭火,同时将室内所有窗户打开进行排烟。经过20多分钟的扑救,16时15分,火势被完全扑灭,消防官兵继续利用水枪进行降温,确保无复燃可能。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5平方米,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进入冬季,海南候鸟人群猛增,用火用电明显增加,各类型家庭火灾时有发生。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家庭用电切忌私自乱拉乱接,要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破损、短路、接触不良的故障,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磁炉等电器,注意人走要切断电源;养成良好的用火习惯,不要随意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不要随意焚烧废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