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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海南消息(姚剑锋、蔡永胜)琼中位于海南中部,地处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海南三大河流—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的发源地,森林覆盖率达83.74%,生态环境始终保持全国领先、全省最优水平。为呵护好这片绿水青山,近年来,琼中县委、县政府秉承“生态立县”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富美乡村”建设为载体,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带动、全面覆盖”的思路,率先在全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计划投入13.09亿元(由合资公司自筹30%的建设基本金,银行融资70%资金),在全县10个乡镇、3个农场、544个村庄开展城乡水环境治理,着力打造生态富美宜居城乡环境。目前,已完成投资4000多万元,建成湾岭镇大边村、红毛镇什寒村、长征镇烟园村等11个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项目,正在实施建设15个;湾岭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直接受益群众476户1903人。主要做法:
一、坚持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一是注重规划先行。“农村治污,规划先行”,在深入全县镇村、农场调查摸底基础上,统筹考虑镇村分布、住房密度,结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富美乡村建设和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方案,科学编制《琼中农村生活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6-2030年)》,研究出台《琼中生活污水处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落实部门责任,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尊重群众意愿。农民群众是水治理的主体,是参与者、受益者,更是决策者。在设计方面,按照“专家设计、公开征询、群众讨论”办法,规划设计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审定,以确保项目科学合理、群众满意。在创建方面,按照“村民大会集体商量、农民群众全员参与”的原则,把主动权交到农民手中,变“要我建”为“我要建”,项目建设过程确保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创新模式,实现合作共赢。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乡村参与”,创新采取“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开展水环境治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坚持多元投入。打出“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融资+政府补贴资金”组合拳,多方撬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一方面,由社会资本方出资90%,政府代表方出资10%,合资组建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中鑫三源”公司),签订《琼中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项目合同》,明确由该公司作为项目投融资主体,采取“自筹+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目前,合资公司已筹集资金4亿元(占总投资额的30%),并争取到省农发行9亿元的意向性融资。另一方面,以财政补贴的形式,给予琼中鑫三源公司不低于6.9%(含)不高于7%(含)的投资回报,确保企业规范、持续稳定运营。二是坚持分步实施。根据“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在2016—2018年期间,分步实施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并由公司进行维护运营27年。2016年计划投资3亿元,建成100个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开工建设1个污水处理厂,1个供水厂。2017年计划投资6.5亿元,完成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200个,完成6个乡镇供水厂建设,开工建设8个污水处理厂。2018年计划投资4亿元,完成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244个,开工建设4个污水处理厂,完成城区管网二期建设项目。
三、坚持产观融合,建设景观项目。一是因地制宜。根据村庄地理位置、附近山体水系分布等情况,推行“镇村共同处理、联村合建、单村建设、农户分散处理”四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模式,集中/相对集中型处理模式可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生物处理+生态处理”的处理工艺,分散型处理模式可采用“预处理设施+生态小湿地”的处理工艺,通过优化项目建设,使经过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产观结合。树立“一村一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理念,将村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村容村貌、“奔格内”乡村旅游、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同步考虑,确保项目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辅相成、相互辉映,为发展“奔格内”乡村旅游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坚持规范管理,确保治理实效。以三项机制为保障,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纵深推进。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领导、职能部门、乡镇、村(居)委会”四级责任捆绑制度,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村或污水处理等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疑难问题。二是建立督导通报机制,通过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全方位巡查、全过程监督,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推进。三是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一方面,在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30年的运营期内,明确由琼中鑫三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另一方面,县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联合督查、突击检查,现场记录在册,并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