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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经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2014年11月6日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同意设立“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由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省民政厅注册,是全省新闻界书画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省性社会团体组织。

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的宗旨是:由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领导、省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指导的,全省新闻系统、驻琼新闻单位的书法家、美术家、篆刻家、刻字家、书画理论工作者、书画教育工作者、书画活动组织者,包括原任职新闻单位的旅琼艺术家自愿组成的书画专业协会,以组织团结全省新闻界书画家、旅琼书画家、书画爱好者为繁荣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现代先进文化、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贡献力量为目的。

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我省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新闻性期刊、新闻网络等单位,中央驻琼各新闻单位,以及在上述单位工作(或退休)的书画工作者、爱好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新闻管理岗位上的书画工作者、爱好者,原任职新闻单位的旅琼书画家,承认本会章程并交纳会费,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上述新闻单位内国家或省级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会员,为本会当然会员。协会办公地址在海口市南沙路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内。


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和推动新闻界书画工作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书画艺术水平。

(二)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进行书画艺术培训,开展书法、绘画、刻字艺术理论研讨、艺术创作、学术交流、成果展示,比赛和评奖。

(三)倡导并鼓励新闻书画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配合文字新闻,宣传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的业绩。

(四)举办书画作品展览。及时反映新闻书画家取得的新成果,把书画作品推向社会,不断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由此促进新闻书画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提高社会效益。

(五)维护新闻书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关心新闻书画工作者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推动和监督新闻书画工作者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六)建立与省内外各书画艺术团体的友好联系,在业务上进行交流和合作。同时,加强同港澳台新闻书画界工作者的友好往来,扩大我省新闻界书画家的影响。

(七)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书画艺术产业经营、新闻书画出版、书画培训、书画拍卖、书画艺术咨询服务等。


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

英文名称:Hainan press Calligrapher and painter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HPCPA

办公地址:570206海口市南沙路61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内0898-66803833

活动基地: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1号龙墅湾海花屿精品酒店内0898-68716867

网址: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书画艺术台(http://hnxwsh.hnntv.cn/)

指定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海周刊》(http://hzk.bluehn.com/)

指定互联网平台:《海南文化网》(http://www.wh0898.com)

“海南新闻书画”专用电邮: hnxwsh@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