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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一未经环评砂砖厂被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海南在线 发布日期:2016-04-26 09:57:44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市环保部门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万宁市山根镇多扶村一家无环评手续、未建设相应的污染处理配套设施就擅自生产的砂砖厂,4月21日被万宁市环保局和山根镇联手叫停。

   经调查,该砂砖厂并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相应的污染处理配套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万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厂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责令该厂停止建设、停止生产,限期清理厂区内沙、石等堆料并同时到环保局协助调查。

   万宁市环保局生态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管升衡表示,对没有通过环评的企业要坚决予于取缔。

   山根镇主要负责人表示,环境问题关系民生大计,该镇将对辖域范围内企业进一步加强排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及时报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