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权所有:海南文化网
咨询热线:0898-68521012
投稿邮箱:303771529@qq.com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贤濂路58号楠滨华庭项目商铺北区C栋商场3层夹307-308
Copyright © 2016 wh0898.com 琼ICP备16000209号-2
5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全省学校校园环境得到整体优化,学校面貌得到全面改观,办学品位得到全面提升。力争用3年时间(2016年-2018年)完成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文明校园”创建任务。
据了解,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主要包括实施校园“洁净化”工程、实施校园“靓丽化”工程、实施校园“人文化”工程、实施校园“阳光化”工程、实施校园“平安化”工程等内容。
在实施校园“洁净化”工程方面,省教育厅要求,开展校园卫生环境专项整治。各校要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或创卫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爱国卫生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各校要加强校内“七乱”治理,保证校园内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停车、无乱张贴、无乱排污水、无乱扔垃圾、无乱摆卖。
在实施校园“靓丽化”工程方面,省教育厅要求,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以及开展绿化美化校园主题实践活动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环保、美观、和谐、经济、实用”的原则,科学规划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逐年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全面提升校园环境品位。规划中要注重对校园景观进行合理分区,尽量使各个区域形成特色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