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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科名家·曹锡仁专栏||“中国问题”论①

来源:曹锡仁 发布日期:2018-07-02 16:18:3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曹锡仁,1948年生人,祖籍河南沁阳,汉族,海南大学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优秀专家,知名社会活动家,曾任海南大学教务长、社会科学部主任,主要社会兼职为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共海南省委决策咨询小组成员等。

  编者按

  曹锡仁先生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坚持从中国本体的视角来分析研究中国的思想、知识和问题,其《中国问题论》一书从中国人原初的思维方式入手,深入探究其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进而形成了对中国文化选择和社会发展模式的独特理解和认识,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理念在强调文化自信的今天看来,日益显示出其独到性、前瞻性和原创性。现经作者授权,本号将以专栏的形式陆续刊发该书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中国哲学的致思趋向

  人类既然有黑、黄、白等不同的肤色,自然会有不同的精神风貌;人类既然来源于不同的种属,自然就会有相异的心理习惯。同样,人类既然栖息生存在天各一方的环境之中,当然会形成相去甚远的运思方式和致思趋向。

  希腊人可以向严整的自然秩序暗送情波,使认识论和逻辑学优先成长;古印度可以在天国的神秘气氛中驰骋幻想,从而使其民族精神的寄托投向极乐西方;同样,华夏赤子为何不能自给自足,在历史现实的传统中去探寻自己的哲学希望!

  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哲学,形成不同的致思趋向和运思特征。这本来是一个简单的事实,然而却长期得不到普遍认可。如果说黑格尔否认中国哲学是因为他不懂得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特点,从而表现出“狂妄之极”的话,那么,我们有些“土著”人士也随声应合,却为甚么?

  只能有两种解释:其一,以西方哲学为标尺来裁定中国;其二,为近代中华落伍而自卑的心理所驱使。当然,总起来说,仍然是对中华民族的哲学致思趋向的独特性不了解。

  正像西方哲学的致思趋向是自然一样,中国哲学也确乎存在它的致思趋向,这就是人,是人自身,是以人为中心!

  这一致思趋向首先体现在中国哲学注重社会政治问题这个特点上。在中国哲学史上,历代的哲人最关心的莫过于社会的治乱问题。因此,紧密结合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紧紧抓住“通古今之变”这一主题,深究“治世之道”,便是中国哲学史的基本特点。

  这一特点表明,中国的哲学家既要治世济天下,就必然首先考虑作为社会基本要素的“人”的问题。所谓“治世”,说到底是一个“治人”的问题,所以,“人”,就不能不成为历代哲人致思的重点和核心。

  明白了这一条,就不但可以清楚历史上人性问题、形神关系问题、天理人欲问题、人心道心问题何以会不断引起哲学家的关注,而且也会明白人生哲学为什么能在华人意识的传统中捷足先登;并且,孔子所创造的“仁学”体系能够在中国哲学思想史上源远流长、贯穿古今,也就不难理解。

  所以,不论从哲学史上儒、墨、道、法几大家的主张看,还是从唯物和唯心的分歧看,也都必然常常围绕“人”而展开。所谓先秦时代的“礼治”和“法治”之争,“王道”与“霸道”之辩,不过是主张礼治和王道者,对人性的看法是近善之故,而崇尚法治和霸道者,是用人性恶作为理论基石的结果。而两汉以后“有为”、“无为”的大讨论,也是从对人本性的不同认识出发的。

  丰富多彩的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中,之所以会呈现出唯物与唯心的不同倾向,追根求源,也还是因为各自对人的本质、人的道德问题的不同理解而形成。所以,不管“性善”与“性恶”、“礼治”与“法治”、“有为”与“无为”的分歧有多么大,亦不管它们各自包含的真理颗粒有多少,它们都是从对“人”的不同理解和认识而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因此,表现形式上的“深究治世之道”的结合现实政治课题的中国哲学的特色,恰好反映出其基础是以人为中心的致思趋向。

  中国哲学不仅以人为中心去思考社会政治问题,而且也以人为中心来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这表现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称作“究天人之际”。其实,问题并不在于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史通贯数千年的主要内容,而在于哲学家对“究天人之际”所作的答案。

  一般地说,中国哲学对天人关系的回答有两种:其一是“天人合一”,其二是“天人相分”。

  一方面,两者有很大的不同:“天人合一”力图证明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有紧密的联系,并且企图用主观去解释客观。例如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说就是如此。有的则采用人化天的方式来说明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把天比作人的父亲、祖父,把人比作天的儿子,例如董仲舒就是通过这种办法神化天,用以论证“君权天授”的。

  “天人相分”则极力把天与人、天道与人事加以区别,证明两者互不干扰,各行其是。荀子堪称此说的代表。

  但是,另一方面,两种回答又有极大的相同:那就是“合一”也好,“相分”也好,目的都不是让天与人绝对隔离,也不是让自然彻底独立,更不是让人去服从天,服从自然,恰恰相反,而是让天、让自然来服从人。

  “天人合一”一方面把人的能动性夸大了,另一方面不过是为了宣扬人世现实统治的合理性、永恒性;而“天人相分”说,则主要是把天道之事摔出人道之外,告诫人们谨慎人事,不可妄自而为,同时又鼓励人们大胆行事,敢作敢为。

  怎样伦理化?

  首先是将天伦理化、人格化。不但先秦时代有“天生德于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自信理解,而且有“天志”、“天君”的比附暗示;不但两汉有“天人感应”的主张,而且宋明有“天理”、“道心”的判定。可见,不光是某一家、某一派去人化天,而是中国整个的哲学传统,都存在一个把天人格化,进而伦理化道德化的问题。

  其次是社会突出伦理化、道德化。打开浩如烟海的中国哲学史籍,凡属论及社会政治问题的,几乎无一不是以道德作为衡量的标尺。儒家以仁、礼学说为标志,把伦理问题强调得无以复加,自不待说,即使墨家诸子,虽然以功利来反对礼乐,但却无法摆脱道德标准的制约。只是儒家、道家是直述道德原则,而墨家、法家都以自己的功利观和耕战思想来改造替代儒道的道德内容罢了。

  历史上,所谓“三纲五常”、所谓“圣人之治”、所谓“天理人伦”,不正是以道德作为最高的尺度吗?中国哲学对人的理解,更是以道德为其标准的。不但先秦有“仁不仁”、“义不义”,而且在长期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对人的要求,都始终存在着一个“忠不忠”、“孝不孝”的问题,这正是这种道德至上的佐证。

  为什么会伦理化?

  这个问题可以追溯到远古的图腾时代,与西方惊恐幽灵再现从而追求寻魂超越不同,中国族人是把自己的祭品奉献给英雄祖先,以表示对形生之父母的祖先崇拜。正是这种古老的氏族遗风,形成传统的心理习惯,进而产生出比较准确的反映华夏民族的支柱性信仰概念:孝和德(参阅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卷一),进一步规定和制约了中国哲学伦理化的格局。

  不像古希腊那样,向自然致思,向神灵礼拜,恰好相反,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让自己的思维紧系在处于血族纽带之中的人的世界。在这里,伦理化的特点不过表现为一种结果,而以人为中心的致思趋向则揭示了这一结果的原因。

  明白这层因果律,就不难理解西方哲学注重本体论和宇宙本原的思辨兴趣,而中国哲学则把对人的思考提高到“与天地参”的地位。从而,东西两方各具特色的致思趋向也已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