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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科名家·曹锡仁专栏 ⑤||中国传统哲学的三大特点之二:哲学思想伦理化

来源:曹锡仁 发布日期:2018-07-02 16:18:06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关闭本页

 

 

  中国传统哲学的三大特点之二:哲学思想伦理化

  打开一部中国哲学史,我们看到,历史哲学家无不讨论天、地、人。他们既究天,又察地,还识人。他们研究天、地、人的过程中,都冠以伦理的色彩,带上人格道德的光环。因此,哲学思想伦理化,便是中国哲学史的又一独特之点。

  先谈天。殷周时代,便有了奴隶主贵族世代信奉的“上帝创造说”。周灭殷,便是承了“天命”的。这个时期,“天”的理解已经含有道德的色彩。先秦墨家,把这一思想加以改造发展,主张天有意志,天能赏善伐暴,天完全被道德化、伦理化了,天成了有意志的怪物。孔子学说中,也保留了这一因素,他曾说过:“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

  汉代官方哲学,更使“天”道德化:“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备,虽百神犹无益也”(《春秋繁露•郊祭》);“仁义美者在于天。天,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在董仲舒所创建的这一套哲学体系中,天简直成了有意识地产生万物、驾驭万物、主宰人类的大神。王充虽然是无神论者,但他仍不敢彻底否定天有意志,认为人的富贵贫贱是与天有关的,从而陷入“命定论”。朱熹更是把天的道德属性加以系统化、精致化,建立起以“天理”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体系。

  中国哲学史上,把天伦理化的过程,走着两条不同的路径:一条是把自然的天加以神化,这种情况董仲舒是代表,他的神学目的论就是神化天的典型;另一条是把天道德化,典型是程朱。这两种情形,路径不同,但异曲同工,都是认为天有意志,把天人格化,从而使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天的思想带上伦理的色彩。此可以称为伦理化的宗天神学。

  中国的宗天神学不像其他宗教那样去描绘另一个让人无法把握的天国,而是通过对宗天思想的伦理说教,使其日益世俗化,从而在现实世界里加以应用,使其欺骗性带上温情的面纱。从孔子的“天命”、墨子的“天志”,到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再到朱熹的“天理合一”,对天进行不断地改造雕塑,这一过程,就是天的观念伦理化的过程,又是其世俗化的过程。经过几千年的精雕细刻,便成了套在中华民族精神上的枷锁。

  再论地。这个地,是指建立在地之上的现实人类世界。中国哲人们无不讨论现实社会,“通古今之变”。他们论地一般包括两方面,一个是政治思想,一个是历史观。只要我们细心考察,就会发现,中国哲人们的政治观和历史观,都>是伦理化了的。

  伦理化的政治思想的突出特点,是把“亲亲”、“长长”与“尊尊”、“贵贵”结合起来,以伦理道德的形式表达了“人身依附”和“封建等级”。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哲学史籍中,无不包涵三纲五常的思想因素。

  长期以来,中国哲学认为,“别贵贱”、“有差等”是十分合理自然的,因而也是最道德的,那种“犯人”的不规行为,是最可卑的,因为它触犯了封建社会的人伦道德。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仁、义、礼、智、信,完全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道德规范,也是“王道”政治的理想极则。

  在伦理化的政治观看来,“国”就是皇帝的“家”,臣是君的奴,君主的权力不过是家长权力的扩大。因此,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中国历代王朝社会关系的这一铁律,充分体现了所谓“仁政”的实质。

  中国哲学的历史观也是伦理化了的。早在先秦,就有关于“圣人之道”的大辩争,已经表明,按圣人的意见治世,便道德;相反,违反圣人遗教,就是大逆大道。这中间已经包涵了道德性的内容。

  在中国哲学史上,不论是“三统”、“三正”的历史观,或者是变化的历史观,或者是历史循环论,都无法摆脱“托古改制”的历史特点,他们都要使自己的历史观在圣贤的事迹中找到佐证,否则就是倒行逆施,违背“天理”。即使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也要在自己的旗帜上书写“替天行道”的纲领。

  董仲舒曾说过一句很本质的话,他说:

  “若其大纲人伦、道理、政治、习俗、文义,尽如此,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春秋繁露•楚庄王》)。

  事实正巧如此,历代所谓历史观的争辩不过是看谁更符合“天理人情”,更符合“仁政”、“王道”,更道德而已。

  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从哲学意义上研究“人”的,是孔丘,这就是“爱人”的思想。在孔子之前,统治者是从来不承认“人”的,孔子第一个在一般意义上讨论“人”,这实在是划时代的进步。但是,孔子论“人”,是从道德的意义上去讨论的;集中反映在他的“仁”的学说里。

  从孔子起,关于“人”的讨论便成了热门。历代的哲学,无不从“人是什么”,“人性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人生是怎么回事”,“人应该怎样去生活”等方面展开对“人”的研究,以求探索人的本质,形成各自不同的人生观。

  从孔子的“仁学”开始,主张“性相近、习相远”。孟子提出了“性善说”,荀子提出“性恶说”,告子则有“性自然论”,董仲舒和韩愈又有各自不同的“性三品说”,无不充满伦理道德说教。主张“性善”者,强调要“教化”,对人“导之以德”;主张“性恶”者,为的是更好的“礼义”化之。

  尽管哲学家们在对待人性问题上,有重视人的物质利益与反对“人欲”之分,这反映了古代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人性论上的对立,但是,都没有抓住人的本质,他们在探究人的本性时,都给以封建的道德规范,认为符合封建伦理道德的就是“善”,否则,就是“恶”,从而更风化俗使其更加符合封建统治者的“仁政”要求。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一课题,并不是封建时代的哲人们所能解决的,他们不可能对人的本质作出科学的解释,他们的时代与他们的认识水平正好一致。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哲人谈天,论地,说人,都是用伦理、道德的色彩加以涂抹,使其成为三位一体的伦理化的哲学,形成了中国哲学的第二个独特风格。